2011年12月29日 星期四

(新聞稿) 強烈抗議!外交部要求特定國家移工入境必須「按捺指紋」之歧視政策⋯⋯


新聞稿人民民主陣線/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 聯合聲明

強烈抗議!外交部要求特定國家移工入境必須「按捺指紋」之歧視政策⋯⋯

台灣外交部在29日宣布,來自菲律賓、越南、泰國、印尼的外勞,今後在入境台灣前,必須先按捺指紋紀錄。這種要求外勞按捺指紋的行政措施,就是認定他們都有犯罪的「可能嫌疑」,而要事先「做記號」,日後「抓證據」比較方便。這是忽視人權的警察國家心態。我們認為這種只針對來自這四個國家的移工實施的差別性對待,是嚴重歧視的政策,完全無法讓人接受。

外交部此措施根本是將這些人以「嫌疑犯」來看待。台灣政府說這事關「國家安全」,但是根本說不出到底這42萬來自越、菲、印、泰國的移工造成了多大的「威脅」?這種歧視性政策,將使台灣人權紀錄在世界上蒙羞。2005年間,行政院原打算欲推動「全民按捺指紋,核發身分證」的行政措施,引起社會各界輿論撻伐!大法官會議解釋了人性尊嚴和人格自由發展是憲法之核心價值,行政院礙於當時民意不再推動按捺指紋的措施。

不幸的是,就在昨日(29日)上午,外交部召開記者會,將針對來自菲律賓、越南、泰國、印尼的外配與外勞欲申辦台灣居留者,必須在外館先行按捺指紋紀錄。隨即在下午又發新聞稿表示,該項措施將只針對來自該四國的移工朋友。昨天,外交部的政策一日反覆,恐怕是自知此舉將引發爭議,正值選舉期間,擔心19萬已有投票權的外配用選票反制。所以,只刻意針對社會最邊緣弱勢、沒有在地社會關係,更沒有投票權的移工下手。其實,台灣政府歧視性的惡紀錄,對於移民倡議團體並不陌生。對於來自特定20國(菲、印尼、越、泰、柬、印度等)的外籍配偶,外交部就要求必須在其原屬國辦理結婚登記並經文件驗證,還要通過外館的境外面談,才准以核發簽證入境。對於特定國家人民的差別待遇,就是歧視!我們嚴重譴責外交部此項措施!

新聞聯絡人 龔尤倩 (人民民主陣線) 0987360171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